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从属天之义来

323.从属天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开口亵渎主与圣言,因而将真理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相反,“作证”表示说真理,而“证言”表示真理本身。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证言”(注:圣经译为“法版”或“约版”)(出埃及记25:16,21,22;31:7,18;32:15;40:20;利未记16:13;民数记17:4,10)。因为主是真理自身,所以祂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自身(约翰福音14:6;启示录3:7,14)。祂作见证,祂本人就是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3:11;8:13-19;15:26;18:37,38)。

揭秘启示录 #258

258.启5:2.“

258.启5:2.“我又看见一位强有力的天使,大声宣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从内在或深深流入天使和世人的思维,以及调查。宣告的“一位天使”在灵义上是指主,因为一位天使不会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主来宣告和教导,但仍貌似出于自己如此行。经上说“强有力的天使”,是因为他用能力行事,用能力宣告的事会从内在或深深流入思维。“大声”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带着能力或力量、活力。它也表示调查,因为如经上接下来所说的,天使问:“有谁配打开那书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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