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3.在属天意义上,“作假见证”是指亵渎主和圣言,从而将真理本身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真理本身。另一方面,“作见证”在属天意义上是指说真理,见证(Testimony)是指真理本身。因此,十诫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16, 21, 22; 31:7, 18; 32:15, 16; 40:20; 利未记16:13; 民数记17:4, 7, 10)。主因是真理本身,故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本身(约翰福音14:6; 启示录3:7, 14);祂作见证,并为自己作见证(约翰福音3:11; 8:13-19; 15:26; 18:37, 38)。
232.对那些出于虚假宗教的教义来阅读圣言的人,尤其那些通过圣言确认这教义,因关注自己的荣耀和世俗的财富而如此行的人来说,与此相反的事会发生。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好像出现在黑夜的阴影或昏暗中,而虚假好像出现在白天的光中。他们阅读真理,却看不到它们,即便看到真理的影子,也会歪曲它们。他们就是主所说的人:
他们有眼,却看不见,有耳,却不明白。(马太福音13:14, 15)
因此,在与教会有关的属灵问题上,他们的光是纯属世的,他们的心智视野就像一个在床上醒来时看到幽灵之人的视野,或像一个梦游者的视野,他以为自己是醒着的,其实睡得正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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