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3

323.从属天之义来

323.从属天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开口亵渎主与圣言,因而将真理逐出教会。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圣言也是。相反,“作证”表示说真理,而“证言”表示真理本身。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证言”(注:圣经译为“法版”或“约版”)(出埃及记25:16,21,22;31:7,18;32:15;40:20;利未记16:13;民数记17:4,10)。因为主是真理自身,所以祂凭自己说祂作见证。主是真理自身(约翰福音14:6;启示录3:7,14)。祂作见证,祂本人就是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3:11;8:13-19;15:26;18:37,38)。

圣治 #7

7.⑷按照圣治,每一

7.⑷按照圣治,每一个受造物,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应是这样的一体;它若不是这样,就应变成这样。这意味着,每一个受造物里面都应该有来自神性之爱,同时来自神性智慧的某种东西,或也可说,每一个受造物里面都应该有良善与真理,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结合。由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如前所述(5节),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会以良善与真理这两个术语来代替爱与智慧,以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来代替爱与智慧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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