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84

84.“并要悔改,行

84.“并要悔改,行起初的作为”表示他们应转变自己的生命状态。每个人都首先关注教义的真理;然而,只要如此行,他就像未成熟的果实;而正在重生的人吸收真理后,首先关注生活的良善,他如此行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像果实那样成熟;并且随着他逐渐成熟,他成熟到何等程度,他里面的种子就在何等程度上变得多产。我曾在那些成为灵的人当中看到这两种状态。在第一种状态下,他们看似转向地狱上方的山谷;而在第二种状态下,他们看似转向天上的乐园。此处所指的,就是这种生命状态的转变。“并要悔改,行起初的作为”是指这种转变是通过悔改和悔改后的生活良善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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