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687

687.启16:6.

687.启16:6.“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表示这是因为当只有一个信条,即: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得救,被接受时,它会败坏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真理。“流血”在此处和前面一样(AR 684节),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从而败坏它们。“圣徒”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因而抽象地说,表示教会的真理(AR 586节)。“先知”表示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人,因而抽象地说,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本身(AR 1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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