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616

616.“我听见竖琴

616.“我听见竖琴师用竖琴弹奏的声音”表示低层天堂的属灵天使出于内心的喜乐对主的称谢。“用竖琴弹奏”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称谢主(参看AR 276节);由此可知,这是源于内心的喜乐;因此,“竖琴师”表示属灵天使。他们之所以是低层天堂的天使,是因为经由高层天堂而来的主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众水或多水的声音”和“大雷的声音”(AR 614, 615节)。之所以听见“竖琴师用竖琴弹奏的声音”,是因为从低层天堂降下来的声音或言语有时听上去就像竖琴的声音;不是他们在用竖琴弹奏,而是因为出于内心的喜乐称谢主的声音在下面听上去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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