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615

615.“和大雷的声

615.“和大雷的声音”表示主经由新天堂出于神性之爱说话。“闪电,雷轰,响声”表示光照、感知和教导(可参看AR 236节);“七雷发声”表示主经由整个天堂说话(AR 472节)。当主经由天堂说话时,祂从第三层天堂经由第二层天堂说话,因而出于神性之爱经由神性智慧说话,因为第三层天堂处于主的神性之爱,第二层天堂处于祂的神性智慧。当主从高层天堂说话时,祂从来不以其它任何方式说话;这就是“像众水的声音”和“大雷的声音”的意思;“众水(或多水)”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大雷”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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