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549

549.启12:8.

549.启12:8.“他们并没有得胜,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表示他们深信自己处于虚假和邪恶,但仍留在其中,因此他们被强行退出与天堂的结合,并被扔下去。为了可以理解这一点,必须先说一说那些死后进入来世之人的状态。在来世,所有人都首先被天使教导,并从一个社群被领到另一个社群,接受检查,看看他们是否会接受天堂的真理,并照之生活。然而,所有在世上确认虚假的人都不接受它们;因此,他们被送往那些处于类似虚假的人所在的社群,这些社群与天堂没有结合,而是与地狱有结合。因此,在灵人界呆了一段时间后,他们便沉入地狱,被送往他们的地方,各人照着各人的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这就是“他们深信自己处于虚假和邪恶,但仍留在其中,因此他们被强行退出与天堂的结合,并被扔下去”的意思。至于他们在那里的命运如何,可参看前文(AR 153, 5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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