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522

522.启11:17

522.启11:17.“说,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表示天上天使的称谢和荣耀,即:主就是那存在、活着,凭自己拥有能力,统治一切的,因为唯独祂是永恒和无限的。“感谢”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荣耀;人子,即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全能者,是阿尔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也是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可参看启1:8, 11, 17; 2:8; 4:8);这些话表示这就是那存在、活着,凭自己拥有能力,统治一切的,唯独祂是永恒和无限的,是神(可参看AR 13, 29-31, 38, 57, 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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