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揭秘启示录 #269

269.“有羔羊站立

269.“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表示在其人身方面的主,这人身在教会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在启示录,“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杀过的羔羊”是指主的人身在教会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在启1:18也是如此,在那里,经上说:
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1:18)
这句话是指主在教会被漠视,祂的人身没有被承认为神性(AR 59节);情况就是这样(可参看AR 294节)。因此,既然“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经上论到祂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然后说“打开书卷,松开七印”,既然没有凡人能做到这一点,唯独神能,那么可知,“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杀”是指就其人身而言,祂没有被承认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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