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237.“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由主通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建立的天上和地上的新教会。此处“七盏灯”与前面的“七个灯台”和“七星”所表相同。“七个灯台”是指地上的新教会,该教会将处于来自主的光照(可参看AR 43节),“七星”是指天上的新教会(AR 65节);由于教会凭从主发出的神性而为教会,这神性就是神性真理,被称为圣灵,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神的七灵”表示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AR 14, 1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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