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III.归算基督救赎主的功德和公义的信仰,
首先起源于尼西亚议会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法令,
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这种信仰
632.至于尼西亚议会本身,它是由由君士坦丁大帝根据亚历山大主教亚历山大的建议召集的。在这次议会上,亚洲、非洲和欧洲的所有主教都聚集在庇推尼城的尼西亚的皇帝宫殿中。其目的是从神圣著作中驳斥和谴责阿里乌斯,一个亚历山大长老的异端,他否认耶稣基督的神性。这次议会发生在公元325年。该议会的成员得出的结论是,有三个神性位格来自永恒,即圣父、圣子和圣灵,这一点尤其从被称为《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的两个信经中明显看出来。在《尼西亚信经》,我们读到:我信独一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父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先所生,出于神而为神,与父一体,从天降临,因着圣灵,并从童女马利亚成肉身;我信圣灵,赐生命的主,从父子出来,与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荣。以下内容出现在《亚他那修信经》中: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也就是说,人们可以承认三神和三主,但不可以说三神和三主。他们不可以如此说,是因为后者是宗教所禁止的,他们可以承认,是因为前者是真理所规定的。这《亚他那修信经》是尼西亚议会召开之后随即由一名或多名出席议会的人编写的,并被视为大公教或天主教的。这清楚表明,当时颁布的法令规定,应该承认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单独的每个位格都独为神,然而,他们不应该被称为三神和三主,而是应该被称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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