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VII.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不仅省察人的生活行为,还省察人意愿的意图
532.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不仅省察人的生活行为,而且省察人意愿的意图,因为理解力和意愿产生行为,或是行为的原因。事实上,人出于其思维说话,出于其意愿行动;因此,言语是说话的思维,行为是行动的意愿。这是话语和行为的源头,所以毋庸置疑,当身体犯罪时,意愿和思维这两者都犯罪了。诚然,人可能会悔改身体所行的邪恶,却仍思考和意愿邪恶;但这就像砍掉坏树的树干,却把它的根留在地里;这根会再次长出同样的坏树,并开枝散叶。然而,当这根也被拔除时,情况就不同了;当人省察自己意愿的意图,通过悔改除去自己的邪恶时,这种情况就发生在他身上。当人省察自己的思维时,他就是省察自己意愿的意图,因为意图就表现在这些思维中;例如,当他的思维、意愿和意图倾向于报复、通奸、偷盗、假见证,因而倾向于欲望,也倾向于对神,圣言和教会的亵渎等等时。如果他继续把注意力转向这些邪恶,然后考虑一下,若对法律和名声丧失的惧怕不再形成障碍,他是否会实际犯下这些邪恶,如果经过这样的考虑,他决定不意愿它们,因为它们是罪,那么他就真正从内在悔改了;当这些邪恶让他感到快乐,他可以自由地犯下它们,但仍抵制和放弃它们时,尤其如此。反复如此行的人就会发现,当邪恶的快乐返回时,它们不再令人快乐,最终他判它们下地狱。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凡想得着灵魂的,将要丧失它;凡为我丧失灵魂的,将要得着它。(马太福音10:39)
通过这种悔改除去其意愿的邪恶的人,就像一个人适时拔除魔鬼撒在他田里的稗子,以便主神救主播下的种子找到一片干净的土壤,并长成庄稼(马太福音13: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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