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477.人之所以被保持在这个巨大的间隔区域,并不断留在它中间,唯一的目的是他可以在属灵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这就是属灵平衡,因为它是天堂与地狱之间,因而良善与邪恶之间的一种平衡。所有在这个巨大区域里的人,就其内层而言,要么与天堂天使结合,要么与地狱魔鬼结合;或当今要么与米迦勒的使者结合,要么与龙的使者结合。死后,每个人都前往在这个区域里的自己的同类那里,并与那些和他自己具有相似的爱之人联系在一起,因为爱将那里的每个人和他的同类结合起来,使他能自由呼吸,或说自由呼出自己的灵魂,并继续处于他以前的生活状态。但那时,不与他的内在合而为一的外在会逐渐被脱去,当这一切完成时,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则去往地狱,各人都到自己的同类那里,他在其主导爱方面与他们构成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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