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21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真实的基督教 #427

427.如今这些善举

427.如今这些善举被认为是圣言中的善行或好行为所指的正当的仁爱行为,因为圣言经常将仁爱描述为救济穷人,帮助有需要的人,照顾寡妇和孤儿。但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圣言在字面上只提到敬拜的外在事物,甚至最外在的事物,而它们表示内在的属灵事物(可参看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193-209节);在那里,很明显,穷人、困苦人、寡妇和孤儿不是指这些人,而是指那些属灵地如此的人。“穷人”是指那些没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人(可参看《揭秘启示录》,209节),“寡妇”是指那些没有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TCR 764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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