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255.在灵界,我与一些生活在许多世纪以前,确认其宗教虚假的人交谈过;我发现,他们仍坚定地持守它们。我也与那里一些属于同一宗教,并以同样的方式思考,但没有确认宗教虚假的人交谈过;我发现,经天使教导后,他们弃绝了虚假,接受了真理;这些人得救了,而前者没有得救。死后,每个人都会被天使教导,那些看到真理,并出于真理看到虚假的人被接受,即被接到天堂。然而,只有那些没有确认虚假的人才能看到真理;而那些已经确认的人不愿看到真理,或即便看到真理,他们也会转身离开,要么嘲笑它们,要么歪曲它们。真正的原因在于,确认进入意愿,而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并随意支配理解力;而纯粹的知识只进入理解力,对意愿没有影响或权力,在人里面只是像一个站在门厅或门口,还没有进到屋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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