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235.大量经历已经向我证明,属灵天使处于圣言的属灵意义,属天天使处于圣言的属天意义。我被恩准感知到,当我阅读圣言的字义时,与天堂的共享或交流就实现了,有时是与这一个社群的共享或交流,有时是与另一个社群的共享或交流。我照着属世意义来理解,属灵天使照着属灵意义来理解,属天天使则照着属天意义来理解,并且这是瞬间的。我已经数千次地感知到这种共享或交流,所以对此毫不怀疑。此外,一些住在天堂之下的灵人滥用这种共享或交流;他们从圣言的字义中重复一些经文,立即观察并记录与之交流或共享的社群。我也经常看到并听到这种事。因此,我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得以知道,字义上的圣言是与主结合并与天堂天使联系的神性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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