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0.虚假和异端邪说的教导者,说服普通百姓相信这些东西是真理和正统,尽管他们也读圣言,能从中知晓何为假、何为真。还有人以谬论确证宗教的虚假,从而勾引人们。这些人好比骗子及其各种骗局。因为就属灵之义而言,这类骗局本质上就是偷窃。这种人好比造假者,他们造出假币,给它们镀金或涂上金色,把它们当真的转出去。还好比那些知道如何巧妙雕琢水晶,使其硬化,然后把它们当成钻石来卖的人。又好比那些将类人猿或猴子打扮成人样,在它们脸上蒙上面纱,让它们骑在马或骡子上,带着它们穿街过市,声称它们是名门望族的贵人之人。他们还好比那些以涂有各种颜色的假面具遮盖自然、鲜活的面容,从而隐藏其美丽的人;还好比那些展示好似金银制成的闪闪发光的透明石膏和云母,试图把它们当成出于珍贵矿脉之物来出售的人;又好比那些用戏剧表演引诱人们远离神圣敬拜,或把他们从教堂带向戏院的人。那些支持各种虚假,认为真理一文不值,或履行牧师之职仅仅为了名利之人,其实就是属灵的盗贼。他们好比那些携带钥匙的窃贼,想开哪家门都行。他们还好比眼光锐利的猎豹和老鹰,四处搜寻最肥的猎物。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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