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8

318.在属灵意义上

318.在属灵意义上,“偷盗”是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这是通过虚假和异端做到的。如果牧师只为利益或世俗荣誉而事奉,教导他们从圣言中感知到,或可以感知到的不真实的东西,那么他们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剥夺了人们得救的方法,即信之真理。在以下经文中,他们在圣言中被称为贼;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灭。(约翰福音10:1, 10)

马太福音: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 20)

俄巴底亚书: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强盗若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吗?(俄巴底亚书1:5)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入。(约珥书2:9)

何西阿书:

他们撒了谎,内有贼人进来,外面一群散开。(何西阿书7:1)


真实的基督教 #513

513.悔罪是不是悔

513.悔罪是不是悔改,这可从下文对悔改的描述推断出来;那里说明,除非人意识到,他不仅总体上,而且在每个最小细节上都是个罪人,否则悔改是不可能的;没有人能知道这一点,除非他省察自己,看到自己身上的邪恶,并因这些邪恶而谴责自己。但被声称是信仰所必需的悔罪与这些行为毫无共同之处,因为它仅仅在于思考,从而承认,人生在亚当的罪中,并倾向于源于它的邪恶;因此,神的愤怒、因而应得的诅咒、毁灭和永死临到他。由此明显可知,这种悔罪不是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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