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8

318.在属灵意义上

318.在属灵意义上,“偷盗”是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这是通过虚假和异端做到的。如果牧师只为利益或世俗荣誉而事奉,教导他们从圣言中感知到,或可以感知到的不真实的东西,那么他们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剥夺了人们得救的方法,即信之真理。在以下经文中,他们在圣言中被称为贼;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灭。(约翰福音10:1, 10)

马太福音: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 20)

俄巴底亚书: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强盗若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吗?(俄巴底亚书1:5)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入。(约珥书2:9)

何西阿书:

他们撒了谎,内有贼人进来,外面一群散开。(何西阿书7:1)


真实的基督教 #419

419.爱良善,因为

419.爱良善,因为它是良善,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的人在一种特殊意义上爱邻舍,或说对邻舍拥有一种至高无上的爱,因为他爱主,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主是对良善的爱、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爱,也就是对邻之爱的唯一源头。因此,对邻之爱拥有天上的起源,或说这爱是由天上的起源形成的。无论你说功用,还是说良善,都是一样的;因此,履行功用就是行善;良善中的功用的量和质决定了其良善的量和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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