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8.在属灵意义上,“偷盗”是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这是通过虚假和异端做到的。如果牧师只为利益或世俗荣誉而事奉,教导他们从圣言中感知到,或可以感知到的不真实的东西,那么他们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剥夺了人们得救的方法,即信之真理。在以下经文中,他们在圣言中被称为贼;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灭。(约翰福音10:1, 10)
马太福音: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 20)
俄巴底亚书: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强盗若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吗?(俄巴底亚书1:5)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入。(约珥书2:9)
何西阿书:
他们撒了谎,内有贼人进来,外面一群散开。(何西阿书7:1)
SS107.这是整个天堂的基本特征,这一点可从每个天堂社群中的类似现象推断出来。因为每个天堂社群都是一个较小形式的天堂,也像一个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41—87节)。同样,在天堂的每个社群中,在中心的人对应于心肺,他们拥有最大的光。这光和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感知从这个中心朝各个方向扩散到边界,因而扩散到该社群中的所有人那里,并且它构成他们的属灵生命。我已说明,当在中心的人,就是那些构成心脏区域,拥有最大光明的人离去时,他们周围的人就会陷入黑暗,并且对真理的感知变得如此微弱,以至于几乎不存在。不过,一旦其他人回来了,这光就会重新出现,他们对真理的感知便和以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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