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第七诫 不可偷盗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诠释启示录 #218

218.“免得人夺去

218.“免得人夺去你的冠冕”表示免得聪明灭亡。这从“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冠冕”是指智慧(对此,参看AE 126节),在此是指聪明,因为那些处于属灵之爱,或处于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人处于聪明;而那些处于属天之爱,或对主之爱,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感知之人处于智慧。“免得人夺去你的冠冕”表示免得聪明灭亡,因为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会夺走人的聪明;事实上,聪明属于真理,当人处于邪恶时,恶灵会夺走他的聪明,因为那时他与他们联系在一起;如此被夺走的东西就灭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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