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215.“我也必保守你免去那将要临到全世界,试验住在地上的人的试炼时刻”表示当察罚临到那些在先前天堂里的人时的最后审判的时间,那时他们将得救。这从“将要临到全世界的试炼时刻”和“试验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将要临到全世界的试炼时刻”是指最后审判的时间;“试验住在地上的人”是指临到那些在先前天堂里的人的察罚;“我必保守你”表示那时,此处所论述的那些处于来自仁之信的人将得救。这些事明显与最后的审判有关,因为经上说:“当住在地上的人被试验时,那将要临到全世界的试炼时刻。”但由于《最后的审判》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论述了最后的审判,也论述了先前天堂及其废除,以及新天堂及其形成,而且本书会进一步论述它们,所以对这些话的补充解释被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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