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443.“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对拿着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说”表示主从属灵天堂对那些要去检查并显明的人发出的命令。“声音”表示神性的命令;“金坛”或“香坛”表示属灵天堂(AR 277, 392节);该坛的“四角”表示它的能力(AR 270节);在此表示释放那捆绑在幼发拉底大河的四个天使的能力,如下文所述;拿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表示对那些受命担负检查并显明这些事物的职责的人(AR 4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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