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317. 就属世之义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揭秘启示录 #404

404.“海的第三部

404.“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他们中间的一切总体真理都被歪曲了。“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AR 400节);“血”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AR 379节);“海”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和唯信的人中间的教会(AR 398, 402节)。这些人中间的总体真理被歪曲,是因为他们只处于总体真理,不像神职人员那样知道唯信的细节;在灵界,正是由于他们中间的总体真理,他们才看似在海中;原因在于,水表示真理(AR 50节),海是它们的总体容器(AR 2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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