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317. 就属世之义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揭秘启示录 #314

314.启6:6.“

314.启6:6.“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有声音说”表示主对圣言的神性保护。“四活物”或基路伯表示从初始到终端的圣言,以及保护,免得它的内在真理和良善遭到侵犯(可参看AR 239节);由于这些保护来自主,所以这声音是在四活物中间听见的。“在四活物中间”是指在其内在灵义方面的圣言,主保护这灵义。所表示的是保护,这一点从经上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油和酒不可糟蹋。(启示录6:6)
这句话表示,由于对良善和真理的估价如此之少,以至于什么都不是,所以必须规定,从内层隐藏在圣言中的神圣良善和真理不可遭到侵犯和亵渎;主通过这种方式规定这一点,是叫他们最终不知道任何良善,由此不知道任何真理,只知道纯粹的邪恶和虚假;因为那些知道良善和真理的人就能侵犯它们,甚至能亵渎它们,而那些不知道它们的人则不能。这就是圣治在保护圣言中的运作,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21-233, 257e节; 258节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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