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308.“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表示邪恶之虚假对真理的摧毁。“剑”、“刀”和“长剑”表示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争战并摧毁它们的虚假(可参看AR 52节);此处“大剑”表示摧毁良善之真理的邪恶之虚假。它们被称为邪恶之虚假,是因为还有不是邪恶之虚假的虚假,后者不会摧毁真理,而前者却会。这就是“大剑”的含义,这一点从稍后经上说看见“黑马”明显看出来,“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对圣言的理解灭绝了,只有邪恶才会灭绝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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