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274.启5:8.“当他拿书卷的时候”表示当主决定施行审判,由此将天堂里和地上的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时。“拿书卷”并打开它,表示检查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并照各人的状态审判各人,如前所述。因此,此处“他拿书卷”表示主施行最后审判的决定。由于施行最后的审判,是为了将天堂里的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并通过天堂将地上的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所以“拿书卷”也表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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