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317. 就属世之义

317.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字面上表示在和平时期不偷盗、不从事盗窃或海盗活动,一般指不可偷偷或找借口夺取别人的财物。延伸为一切诈骗、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以及在缴费、交税和还债中的欺诈等行为。下列行为同样犯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工人在工作中不讲诚信、虚伪狡诈;商人在经商时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军人克扣军饷;法官徇私舞弊,滥用法律或法律程序剥夺他人合法拥有自己财物的权利等等。

揭秘启示录 #219

219.“我要进到他

219.“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表示主与他们,并他们与主结合。“进去与他一同坐席”表示主与他结合,由于结合必须是相互的,所以经上也说“他与我”。“进去坐席”表示结合,这一点从主设立的圣餐明显看出来;通过圣餐,主与那些听见祂的声音,也就是说,相信圣言的人实现同在,但与那些照圣言生活的人实现结合;照圣言生活,就是做悔改的工作,并相信主。经上提到“坐席”和“主的晚餐”,因为晚餐是在晚上或傍晚进行的,而“晚上或傍晚”表示教会的末期。因此,当主离开这个世界时,这时,教会的末期到来了,祂便与门徒一同坐席,设立了圣餐。“晚上或傍晚”表示旧教会的末期,“早晨”表示新教会的初期(可参看AR 1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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