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67.还必须知道的是,它虽被称为“先前的天”,但并不包括生活在主降世前的任何人,而完全由生活在主降临之后的人组成。因为如前所示(33-39节),每个教会的末期都有一次最后的审判;那时,先前的天堂被废除,一个新天堂被创造或形成。从教会开始直到结束,凡表面上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并且于外在行为上维持一种虔诚和神圣的表象,即便里面什么也没有,只要思维和意图的内层能受到社会的文明道德法律的约束之人都被容忍。但在教会的末期,内层会显露出来;那时,审判就临到这些人身上。
这就是为何临到地球居民的最后审判以前发生过两次,现在是第三次(参看46节)。同样,“天”和“地”以前也过去了两次,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被创造,而这“天”和“地”表示两个层面上的教会,如前所示(1-5节)。由此明显可知,旧约先知书中提到的新天新地不同于启示录中提到的新天新地。前者是主在世时所创造的,后者是现在祂正创造的。关于它们,我们在旧约先知书中读到: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以赛亚书65:17)
别处:
我要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以赛亚书66:22)
更不用说但以理书中的相关经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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