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第七诫 不可偷盗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最后的审判 #44

44.我需要初步说明

44.我需要初步说明,就天上的意义而言,包含在启示录中的一切事现在都已应验。在本书,我要对最后的审判、被毁的巴比伦、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新天新地和新耶路撒冷作一些概述,好叫人们知道,现在这一切事都已成就。不过,在照着启示录中对这些事的描述来解释它们之前,深入细节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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