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第七诫 不可偷盗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真实的基督教 #88

88.神虽然作为神性

88.神虽然作为神性真理降临,但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这一点从主的成孕明显看出来;对此,经上说:

至高者的能力荫庇马利亚。(路加福音1:35)

“至高者的能力”是指神性良善。这一点从一些经文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祂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父与祂为一,以及其它经文。“父”是指神性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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