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726.没有与主的结合,永生和救赎是不可能的,因为祂自己就是永生和救赎。祂是永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一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
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祂也是救赎,因为救赎与永生为一。祂的名字耶稣表示救赎,故在整个基督教界,祂被称为救主。然而,只有那些从内在与主结合的人才配得上靠近圣餐;而那些重生的人从内在与主结合。改造和重生那一章(TCR 571-625节)已经说明重生的人是谁。事实上,有许多人承认主,向邻舍行善;但除非他们出于对邻之爱和对主之信行事,否则他们不会重生。因为他们向邻舍行善,只是出于视世界和自己,而不是视邻舍为邻舍的原因。他们的作为是纯属世的,里面缺乏任何属灵的东西,因为他们只用口和嘴唇认主,而心却远离。对邻之爱本身和信仰本身唯独来自主;当人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在属世层面向邻舍行善,理性相信真理,仰望主,并且做这三件事,是因为它们是圣言所吩咐的时,这两者,即对邻之爱和信仰,就被赋予他。然后,主就在他中间植入仁爱和信仰,使这两者都成为属灵的。就这样,主与人结合,人与主结合,因为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它是相互的。不过,关于仁爱(TCR 392-462节)和信仰(TCR 336-391节)、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TCR 463-508节),以及重生(TCR 571-625节)的章节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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