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66.重要的是要知道,从耶和华神在中间的灵界太阳发出的一切都与人有关;因此,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有朝向人类形式的一种趋势,并在其至内层表现出这种形式;因此,那里出现在眼前的一切物体都是人的代表,或说都代表人。各种各样的动物都出现在灵界,它们是天使的爱之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思维的样式;那里的树木、花园、绿色田野或草坪和草地也是如此;天使们被允许知道这个或那个物体代表什么样的情感;非常奇妙的是,当他们至内在的视觉被打开时,他们就在这些事物中认出自己的形像;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和由此而来的自己的思维。由于在每个人里面,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多种多样,其中一些与这种动物有关,一些与另一种动物有关,所以这些情感的形像以这种方式显现。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见于创造那一章(TCR 75-80节)。这些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真理:创造的目的是来自人类的一个天使天堂;因此,这目的就是人,神能住在人里面,如同住在自己的容器中。这就是人被创造为神序的形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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