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第七诫 不可偷盗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真实的基督教 #267

第13节 由于圣言,

第13节 由于圣言,甚至连那些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的人也拥有光

267.与天堂的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地上某个地方有一个拥有圣言,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教会;因为主是天地之神,没有祂,就没有救恩。与主的结合,并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实现(可参看TCR 234-239节)。只要有一个拥有圣言的教会就足够了,哪怕这个教会是由相对较少的人组成的;然而,主通过圣言而在全世界同在,因为天堂与人类的结合通过圣言实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