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第8节 教会来自圣言,对每个人来说,教会的品质取决于他对圣言的理解
243.没有人会怀疑,教会来自圣言,因为前面已经说明,圣言是神性真理(TCR 189-192节);教会的教义来自圣言(TCR 225-233节);与主的结合通过圣言实现(TCR 234-239节)。然而,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这一点可能会引起质疑,因为有些人凭他们拥有圣言并阅读它,或听来自圣言的讲道,了解它的字义,就以为他们属于教会。但他们不知道当如何理解圣言中的这段或那段经文;其中一些人并不认为这有多重要。因此,我要在这里证明:构成教会的,不是圣言,而是对圣言的理解;教会的品质取决于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对圣言的理解,或说这些人对圣言的理解如何,教会就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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