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217.(1)构成新耶路撒冷根基的宝石(启示录21:17-21)是指圣言字义的真理。前面提到(TCR 209节),宝石存在于灵界中,就像存在于自然界中一样,它们的属灵起源是圣言字义的真理。这一点看似难以置信,但却是真的。这就是为何圣言经常提到宝石,又为何它们在灵义上是指真理。由此可推知,经上所说建造新耶路撒冷城墙根基的“宝石”表示新教会的教义真理,因为“新耶路撒冷”是指在来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新教会;因此,它的“城墙”和城墙的“根基”只能是指圣言的外在,即字义;因为字义是教义的源头,并通过教义而是教会的源头,或说教义从字义中存在,教会通过教义从字义中存在;而圣言的外在就像围绕并保护一座城的城墙及其根基。关于新耶路撒冷及其根基,我们在启示录中读到:
天使量了新耶路撒冷的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城墙有十二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蓝宝石,第三是绿玛瑙,第四是绿宝石,第五是红玛瑙,第六是红宝石,第七是橄榄石,第八是水苍玉,第九是黄玉,第十是绿玉髓,第十一是风信子石,第十二是紫晶。(启示录21:14, 17-20)
这城墙有十二根基,并且这十二根基由同样多种宝石形成,是因为数字“十二”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的一切,因而在此表示教义的一切。不过,我们的《揭秘启示录》一书详细解释,并通过圣言先知书的相应经文证实了这段经文,以及本章中的前后经文,可参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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