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第七诫 不可偷盗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真实的基督教 #210

第3节 圣言的字义是

第3节 圣言的字义是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的基础、容器和支撑

210.在一切神性事物里面都有一个最初,一个中间和一个最后;最初穿越中间到达最后,从而存在和持续存在;因此,最后是基础。再者,最初在中间中,并通过中间而在最后中;因此,最后是容器。最后因是容器和基础,所以也是支撑。用学者的话说,这三者可以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也可以被称为存在、形成和成形;目的是存在,原因是形成,结果是成形。因此,在每一个完整的事物里面都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被称为最初,中间和最后,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当一个人理解了这一点时,他也就能明白,一切神性作为在其最后中都是完整和完美的;而且整体在最后中,因为在先的事物同时或一起在它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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