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6.有很多因素使得一个人看似挺贞洁的,不仅在别人眼里是这样,就是连他自己也这么认为。然而事实上,他全然不贞。因为他不知道,当一个淫念占据意愿时,它就是一个行为了,并且无法被除去,除非悔改后被主除掉。人无法通过不去行淫变得贞洁,而是当有行淫的机会,但因为它是罪恶而不去意愿时,人才会变得贞洁。并不是控制自己不去做某事而使人纯洁,使人纯洁的是不想去做那些事,因为做这些事情有罪。例如,某人不去通奸和行淫,只是因为害怕法律及其制裁,或担心有损名声,因而失去声誉;或害怕由此染上性病;或家中妻子吵闹,从而不得安宁;或害怕被奸妇丈夫和亲戚报复,或被其仆人殴打;或因为贪婪,或由疾病、恶习、上了年纪或性无能导致的虚弱。即使他基于属世或道德的法律避免了,但若未同时基于属灵的法律避免,他的内在仍是一个奸淫者和私通者。因为尽管如此,他仍相信这些行为不是罪,所以在他的灵里,他不认为它们在神眼里是非法的。结果,他会在灵里犯下这些行为,即便他在世人眼里没有从身体上犯下它们。因此,死后,当他变成一个灵时,就会公开支持它们。而且,行淫者好比不信守承诺的背约者,或古代的萨梯(希腊及罗马神话中半人半兽的森林之神,好色之徒,性欲极强的男人)和普里阿普斯(男性生殖神),他们在森林中四处游荡,大声叫嚷:“哪里有女孩,少妇和妇人供我们玩乐?”在灵界,行淫者的确看似萨梯和普里阿普斯。他们还好比散发恶臭的公羊,或满街乱跑、到处寻找母狗交配的野狗等等。当他们成为丈夫后,其性能力会如同春天的郁金香,不到一个月就会凋谢枯萎。
254.前面说明,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教义就像一盏明灯,使纯正的真理被看到,这是因为圣言纯由对应写成(226-228节)。因此,圣言中的许多内容是真理的表象,而非赤裸的真理。并且许多事是照着纯属世人的理解力来写的,然而是以这样的方式写的:即简单人简单地理解,聪明人明智地理解,智慧人则智慧地理解。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故真理的表象,也就是被包裹起来的真理,可视作赤裸的真理。但这些表象一旦被确认,就会变成谬误,因为它们本质上是虚假。正是因为将真理的表象当作纯正真理并确认之,才产生了一切异端邪说,这些异端邪说已经并仍旧存在于基督教界。但将人罚入地狱的,并非这些异端邪说本身,而是引用圣言、运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包含在异端邪说里的虚假,并过着邪恶的生活。因为每个人就生在自己国家或父母的宗教信仰中,从小就被引入其中,后来又持守它。由于俗事和探究这类真理时理解力的不足,他也无法摆脱它的虚假。将人罚入地狱的,是邪恶的生活和对虚假的确认,并且这种确认已经到了纯正真理被毁的地步。人若持守自己的宗教信仰,信神(在基督教会则信主),视圣言为神圣,并出于宗教的动机照十诫生活,就不会陷入虚假。因此,当听闻真理,并以自己的方式来领受它们时,他就能信奉它们,并由此从虚假中被解救出来。然而,若人确认其宗教信仰的虚假,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虚假一经确认,就会稳定下来,无法根除。确认虚假如同向它宣誓效忠,尤其在它粘附到我欲或对自己才华的骄傲上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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