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4.就属灵之义而言,“犯奸淫”表示玷污圣言的各种良善、歪曲它的真理。“犯奸淫”的这层含义至今不为人知,因为圣言的灵义一直被隐藏至今。从以下经文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行奸淫”、“行淫”、“行邪淫”无非表示此意:
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看有一人行公义、求诚实没有?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奸淫。(耶利米书5:1,7)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憎恶的事,他们行奸淫,作事虚妄。(耶利米书23:14)
这二人是在以色列中行了丑事,与邻舍的妻行淫,又假托我名说我未曾吩咐他们的话。(耶利米书29:23)
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不遵他的命。(何西阿书4:10)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术的,随他们行邪淫,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利未记20:6)
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们的神。(出埃及记34:15)
由于巴比伦是玷污和歪曲圣言的典型代表,因此她被称为“大淫妇”。在《启示录》中,以下这些事说的就是她:
叫万民喝邪淫、大怒之酒的巴比伦。(启示录14:8)
有一位天使前来对我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刑罚指给你看”。(启示录17:1,2)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世界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因为犹太民族歪曲圣言,主称之为“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16:4;马可福音8:38)和“通奸者的种子”(以赛亚书57:3)。在很多其它经文中,“奸淫”和“邪淫”都表示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如耶利米书3:6,8;13:27;以西结书16:15,16,26,28,29,32,33;23:2,3,5,7,11,14,17;何西阿书5:3;6:10;那鸿书3:4)。
29.启1:8.“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表示祂是自有或自存,是从最初到最后,或从初始到终端的独一实在,一切事物都源于祂,因而祂是在自己里面的爱本身和唯一的爱,智慧本身和唯一的智慧,生命本身和唯一的生命,因而是创造者本身和唯一的创造者,救主,来自祂自己的光照者,因此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这些和除此之外的更多内容就包含在上面描述主的这话中。很明显,它们论及主,事实上,论及主的人身,因为接下来约翰听见有声音说:
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后的;他转过身来,要看那与他说话的声音,就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启示录1:10-13)
很快祂又说: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我又是那死过又活着的。(启示录1:17-18; 2:8)
此外,用几句话来证实,前面所列举的这一切细节都包含在这些话中是不可能的,因为要充分证实它们需要很长的篇幅;不过,它们仍在最近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圣爱与圣智》中得到部分证实,可参看这本书。主称自己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因为“阿拉法和俄梅戛”与主的神性之爱有关,“始和终”与祂的神性智慧有关;因为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主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因为在希腊字母表中,“阿拉法”是第一个字母,而“俄梅戛”是最后一个字母,因此它们表示整体上的所有事物或全部。原因在于,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事物;一个元音因可用来发音而表示情感或爱的某种事物。这是属灵和天使的言语,以及圣经或写作的起源。然而,这个奥秘至今不为人知。因为有一种通用的语言是所有天使和灵人都拥有的;这种语言与世人的任何语言都毫无共同之处。每个人死后都会使用这种语言,因为它自创造时就被植入每个人;因此,在整个灵界,他们都能理解彼此。我经常被恩准听见这种语言,也说这种语言;我把它与世上的语言进行对比,发现它甚至在最小细节上都与地上的任何属世语言不一致。它凭其第一特征或原则而不同于它们,这个特征或原则是,每个字的每个字母,无论在说话还是在书写中,都是某种意义的标志,或说都有它自身所特有的意义和象征。正因如此,主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这句话表示祂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这两个字母因都是元音而与爱有关,如前所述。关于从天使的属灵思维中流出的这种语言和它的书写的某些内容,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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