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376.启7:13, 14.“长老中有一位回答我说,这些穿白袍的是谁?他们是从哪里来的?我对他说,主,你知道”表示对知道的渴望和对询问的意愿,以及回答和所给予的教导或信息。约翰之所以被问到这些问题,是因为在一切神性敬拜中,人通常先意愿、渴望并祈祷,然后主回答、告知或教导并实行;否则,人不会接受任何神性事物。由于约翰看到“这些身穿白袍的人”,渴望知道并询问他们是谁,还由于这一点在天上被感知到,所以他首先被问,然后得知。当先知撒迦利亚看到呈现给他的许多事物时,同样的事发生在他身上,这从撒迦利亚书(1:9, 19, 21; 4:2, 5, 11-12; 5:2, 6, 10; 6:4)明显看出来。除此之外,我们在圣言中经常读到,当他们求告和呼求时,主就会回答(如诗篇4:1; 17:6; 20:9; 34:4; 91:15; 120:1);当他们祈求时,祂也给予他们(马太福音7:7, 8; 21:22; 约翰福音14:13, 14; 15:7; 16:23-27)。然而,是主让他们去求,以及当求什么;因此,主事先知道这一点;但主仍愿意人先祈求,好叫他可以貌似出于自己如此行,因而这祈求可以归于他;否则,如果这祈求本身不是来自主,那么经上就不会在这些地方说:“凡他们所求的,都必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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