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最后的审判 #41

41.只要仍活在世上

41.只要仍活在世上,任何人都无法看出主在地上的教会是何性质,更看不出随着时间推移,教会如何从良善转向邪恶。原因在于,人活在世上时处于外在,只看见那些出现在他的属世人面前的事物;但教会在属灵事物,也就是它的内在方面的性质并未在世上显现。然而,它的确在天上显现,如在白昼之下那样清晰,因为天使都享有属灵的思维和属灵的视觉,因此只看见属灵事物。再者,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人都聚集在灵界,如前所示(23-27节),在那里都照着爱与信的良善而分为各个社群(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41-50节)。这就是为何天上的天使能看见教会的状态和发展历程。

由于启示录的灵义描述的是教会在爱与信上的状态,所以没有人知道这一切事物依次包含什么,除非这信息从天上被揭示出来,同时圣言的内义或灵义被获准得知。我可以郑重发誓,启示录中的细节,直至每个字,都包含一个灵义在里面;就灵义而言,关于教会属灵状态自始至终的一切,都得到了充分描述。此外,由于那里的每个字都表示某种属灵事物,所以哪怕漏掉一个字,内义上的主题顺序都会改变。这就是为何在启示录的末尾,经上说:

这书上预言的话,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生命册,从圣城和这书上所写的事删去他的分。(启示录22:19)

圣言的旧约也一样。它们里面的每个事物,每个字都包含一个内义或灵义,所以一个字也不能从它们当中删去。这就是为何按照主的圣治,这些书自完成以来,直至最小的字母都被完整保存,许多人甚至小心计算了每个细节。主预见或提供这一切是由于在一点一划,每个字、词,以及这些书所包含的事物里面的神圣。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