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771.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193-209, 215, 226, 254-260节)已经说明,字面上的圣言是通过表象和对应来写的,因此,它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灵义;在灵义中,真理出现在真理之光中,而字义出现在阴影中。因此,为了避免新教会的人像旧教会的人一样,在圣言字义的阴影中徘徊,尤其在天堂和地狱,人死后的生活和主的降临这些主题上,主乐意打开我灵的视觉,从而将我引入灵界,允许我不仅与灵人和天使、亲戚和朋友交谈,甚至与结束自然界旅程的君主和其他政治领袖交谈,还看到天堂的奇观和地狱的悲惨。我也看到,人死后不是住在地上某个不确定的地方,也不是在空中,或在空虚的虚空中又瞎又聋地飞舞,而是作为人活在一个实质身体中,并处于更完美的状态;如果他在有福者之列,那么他的状态比他活在一个物质身体中时更加完美得多。
人类现在相信可居的天和可居的地将被摧毁,这影响了人们对灵界的思考。这种信念是由于无知。在这种无知的状态下,自然主义和无神论已经开始扎根于当今学者的内在理性心智。主希望阻止人类进一步陷入这些观点,防止自然主义和无神论在学者当中像肉体坏死一样进一步传播,甚至延伸到他们的外在心智,否则他们在公众面前的言论也会被它感染。因此,主吩咐我公布我所看到和听到的关于天堂和地狱,以及最后审判的各种事,还吩咐我解释启示录。启示录论述了主的降临,先前的天,新天和圣耶路撒冷。凡阅读并理解这些事的人都能由此看到,主的降临、新天和新耶路撒冷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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