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589.必须知道的是,将理解力甚至提升到天堂天使所处的聪明的能力,通过创造而是每个人所固有的,或说被创造为每个人的一部分,无论恶人还是善人,甚至地狱里的每个魔鬼都保留着这种能力,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曾经是人。我经常通过活生生的经历被指示,情况就是这样。然而,魔鬼在属灵事物上不是聪明的,而是疯狂的,因为他们不意愿良善,而是意愿邪恶;因此,他们不愿意知道和理解真理,因为真理支持良善,反对邪恶。由此清楚可知,新生的第一个阶段是通过理解力而对真理的接受,第二个阶段是照着真理行动,最终实践真理的意愿。然而,可以说没有人仅仅通过知道真理就能被改造;因为人能通过他把自己的理解力提升到他意愿的爱之上的能力而获得这些真理,也能谈论、教导和宣扬它们。但一个真正被改造的人是那拥有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或说人若拥有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就是一个被改造的人。因为这种情感会将自己与意愿结合,并且随着它的增加,它会将意愿与理解力结合,然后重生就开始了。下文将论述之后重生是如何推进和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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