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563.众所周知,习惯形成第二天性;因此,对一个人来说很容易的事对另一个人来说很难;这适用于自我省察和忏悔由此所发现的罪。对一个雇工、搬运工或农民来说,还有什么比用双手从早晨工作到晚上更容易的呢?而一个绅士或娇嫩的人做同样的工作,半个小时就不能不疲劳和出汗。对一个男仆或外跑者来说,拿着拐杖、穿着合适的鞋子跑好几英里是很容易的;而一个习惯乘车的人很难从这条街跑到,甚至慢慢跑到下一条街。
每一个勤奋工作的技工都能轻松愉快地完成工作,当离开工作岗位时,他很乐意回来;而另一个擅长同一行业的懒惰技工,几乎无法被驱使工作。这同样适用于每个人,无论他的职业或追求是什么。对一个习惯虔诚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向神祷告更容易的呢?而对一个不虔诚的奴隶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难的,反之亦然呢?第一次在国王面前讲道,有哪个牧师不觉得紧张、发怵呢?但当他习惯了,他就会大胆地继续前进。对一个天使人来说,还有什么比举目仰望天堂更容易的呢?而对一个魔鬼人来说,还有什么比把目光投向地狱更容易的呢?但如果后者变成一个伪君子,他也能仰望天堂,但他的心却远离。每个人都充满了他所关注的目的和由此产生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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