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560.在天堂,崇拜地上的某个牧师为神,或召唤某个圣徒为神,就跟祈求日月星辰,或找算命的人,并相信他那毫无意义的话一样没有任何用处。这就像拜一座圣殿,而不是拜圣殿里的神;或像向手拿权杖和王冠的国王的仆人,而不是向国王本人求荣耀的名誉。这一切就像试图亲吻华丽的紫色长袍,而不是亲吻穿着这个长袍的人,或赞美太阳发出的荣耀光辉和金色光芒,而不是赞美太阳本身,或只是向名字致敬,而不是向人致敬。约翰一书中的这些话就是针对那些做这种事的人的:
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约翰一书5: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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