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511.任何人都可以运用理性得出结论,在人的罪被除去之前,教会不在他里面;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谁能将绵羊、小山羊和羔羊领到有各种野兽的田野或树林里去,除非先赶出这些野兽?谁能从荆棘、蒺藜和荨麻丛生的土地上造出一个花园,除非先拔除这些毒草?谁能在敌对势力占领的城市建立一个致力于公义和公平的新政府,让它成为市民生活的好地方,除非先驱逐这些敌对势力?人的邪恶也是如此。它们就像野兽、荆棘和蒺藜,像敌对势力。教会不能与邪恶住在一起,就像一个人不能住在有老虎和豹子的笼子里;或睡在上面撒满有毒植物,并且这些植物被塞进枕头的床上;或整晚都睡在地板下有死尸坟墓的教堂里一样。那里的幽灵会像复仇女神一样侵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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