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真实的基督教 #439

XIII.在行使仁爱

XIII.在行使仁爱中,只要一个人相信一切良善都来自主,那么他就会避免将功德归于作为或行为

439.将功德归于为了救赎所做的作为或行为是有害的,因为邪恶就隐藏在其中,而如此行的人对此却浑然不知。这些隐藏的邪恶包括:否认神在人里面的流注和运作;在关乎救赎的事上信靠人自己的能力;信仰人自己而不是神;自我称义;靠人自己的力量得救;将神性恩典和怜悯化为乌有;拒绝通过神性方法改造和重生;尤其贬低主神救主的功德和公义,这些人将这功德和公义据为己有;此外还包括不断期待回报,他们把回报视为最初和最后的目的;淹没或窒息和灭绝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不知道没有任何功德观念的天堂之爱的快乐,并缺乏对它的感知,只感觉到自我之爱。那些将回报置于第一位,将救赎置于第二位,因而为了回报而关注或重视救赎的人,就颠倒了秩序,把心智的内在渴望或内在事物沉浸在他们自己的自我中,并在身体上用肉体的邪恶或欲望玷污了它们。这就是为何关注功德的良善在天使看来像是铁锈色的,而不关注功德的良善像是紫色的。主在路加福音中教导说,不要为了回报而行善:

你们若善待那善待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你们倒要爱仇敌,行善、借出,不要再期望什么;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祂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路加福音6:33-36)

祂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若非从主那里,人不能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凭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4, 5)

又: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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