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216.由于圣言在其至内在的深处,或其核心的至内在部分,因其属天意义而像燃烧的柔和火焰,在其中间的深处,或其核心的中间部分,因其属灵意义而像光照的光,所以圣言在其最外层,或其核心的最外层,因其属世意义而像接受火焰和光的透明物体;这火焰使它像紫色一样火红,这光使它像雪一样白。因此,它比较像红宝石和钻石,因属天火焰而像红宝石,因属灵之光而像钻石。由于这就是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所以下面这些事物就是指字义上的圣言:
(1)构成新耶路撒冷根基的宝石。
(2)亚伦以弗得上的乌陵和土明。
(3)经上所说推罗王佩戴的伊甸园里的宝石。
(4)会幕的帷幔、幔子和柱子。
(5)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
(6)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在其荣耀中的圣言。
(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
(8)圣言拥有无法形容的能力。
现逐一解释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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