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真实的基督教 #20

20.(2)这独一神

20.(2)这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既然神是存在,那么祂也是实质,因为除非存在是实质,否则它就是一个想象的实体,或心智的虚构物;事实上,实质就是持续存在的实体,或拥有持续存在。此外,一个人若是一种实质,也是一种形式,因为除非一种实质是一种形式,否则它就是一个想象的实体,或心智的虚构物。因此,实质和形式都可以论及神,但前提是,神是独一的,是真正的、最初的实质和形式。这种形式就是真正的人类形式,也就是说,神是真正的人,在各个方面都是无限的,这一点已经在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发表的《圣爱与圣智》一书说明了;那里还说明,天使和世人是被创造和组织的实质和形式,以接收经由天堂流入他们的神性之物。因此,在创世记,他们被称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创世记1:26, 27);在别的地方被称为“祂的儿子”、“从祂生的”。在这本书的过程中,它将充分证明,人在神性指导下生活,也就是说,让自己被神引导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越来越从内层成为神的形像。

如果人们的心智没有形成这个观念:神是最初的实质和形式,祂的形式正是人的形式,那么关于神自己、人的起源和创世,它们很容易陷入幽灵般的幻想。它们对神没有其它概念,只是把祂视为在其最初原则中的自然或宇宙本质,因而视为宇宙的穹苍,或空虚、虚无。它们会认为人的起源就是各个元素偶然汇聚成这种形式;而创世是源于点,后来又源于几何线的实质和形式的组合,这些点和几何线本质上什么都不是,因为没有任何东西能论及它们。在这些心智中,属于教会的一切就像冥河,或塔耳塔洛斯的幽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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